贵州激发消费活力推进以旧换新 购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提高至1.95万元
11月27日,为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,抢抓政策机遇、释放政策红利,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《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
证券时报·e公司记者注意到,上述《措施》主要涉及持续激发消费活力、支持扩大有效投资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、守住兜牢民生底线等五大方面,共计19条措施。
《措施》提到,贵州将更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,进一步优化以旧换新支持范围、丰富补贴渠道,创新便利化换新方式,将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纳入活动范围。
贵州将优化补贴资金使用方向,提高补助标准,优化提升“反向开票”、代办税费的便利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在年底前,贵州省要确保国家下达该省的3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以旧换新资金和省级1.84亿元配套资金全部使用完毕。
在已支持的17类家电产品和12类家居商品换新促销基础上,将国产手机、平板电脑等更多高质量消费品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。将家居适老化改造等纳入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,积极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;同时,将国四柴油货车、出租汽车、驾驶培训教练车等纳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。
《措施》明确指出,加大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宣传力度,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名下旧乘用车,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最高补贴标准提高到1.95万元,购买燃油车或符合条件的二手乘用车(含二手新能源车)最高补贴标准提高到1.9万元。
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,贵州省将综合考虑2024年重大项目推进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及占比等因素,对综合排名前3位的市(州)、前10位的县(市、区、特区),省级财政给予定向激励,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、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中央资金支持。
加快各类资金拨付使用进度。贵州省将加快基金投资决策,确保年底前“四化”等基金全部投放完毕,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投基金使用率达到50%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,确保年底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256个项目全部开工,资金支付率达到30%以上;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达到50%,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付率达到50%。
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。《措施》提出,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保障合理用地计划指标,帮助争取中央各类资金支持。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,加快推出一批合作示范项目,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。完善投贷联动工作机制和政银企沟通对接机制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。
在房地产方面,《措施》涉及购房者、开发商、土地等多方面内容。其中,贵州省将优化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,落实好商贷款最低15%的首付款比例政策,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;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,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代际互助,支持各市(州)结合实际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,有序开展存量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。
对开发商而言,《措施》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,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贷款项目全部纳入“白名单”,加大项目推送、问题项目修复及贷款投放力度,做到合规项目“应进尽进”,已审贷款“应贷尽贷”,资金拨付“能早尽早”。对重点城市纳入保交房攻坚战的项目,在项目剩余货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且新增资金实现“后进先出”的前提下,并购贷款资金可用于补足项目资本金缺口。
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,贵州省亦支持商品房“以旧换新”,对2025年底前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的,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,发放不高于5%的政府消费券,定向用于房屋装修和家用电器消费。同时,加快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,采用“房票”和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,促进消化存量商品房。2025年12月31日前,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,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。
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,贵州省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,全面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,加快形成“申报清单”和“推荐清单”,推动企业与银行机构及时、精准对接,努力做到“应贷尽贷”。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从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到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政策。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的政策文件,没有法定依据的及时修改、废止。加强对金融机构、水电气等收费抽查检查,严禁重复收费、强制收费。
在民生领域,贵州省将多措并举稳岗扩岗,加大重点群体保障力度。《措施》指出,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底,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,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,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底。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,落实好本专科生、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提额、降低贷款利率等政策。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,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